根据XX市人居委关于XX年度环境统计工作安排,为切实做好我区环境统计年报工作,为我区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、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环境统计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要求
根据XX市人居委对XX年度环境工作布置的相关要求,各区组织开展XX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。XX年度环境统计工作需进行纸质表填报、数据联网报送、专网审核,地方各地环保部门需在XX年4月上报数据。
1.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开展工作;
2.认真组织培训,上户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填报工作;
3.分级审核、逐级上报;联网直报、专网审核;
4.全过程质量控制,开展入户现场核查。
二、调查对象
调查对象为重点污染单位、排污许可证单位和其他污染单位三大类型,具体包含内容如下:
(一)重点排污单位
重点排污单位中的工业企业,需纳入XX年环境统计年报对象,学校、医院等非工业源重点排污单位不纳入调查范围。
(二)排污许可证单位
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单位可不纳入调查。
(三)其他排污单位
废水、废气、工业固废、危险废弃物等排放总量较大的工业企业,需纳入2019年环境统计调查对象。
三、调查方法
1.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电话、微信、现场入户等方式指导企业填报;
2.企业在系统进行自主填报;
3.对非重点企业资料进行收集并估算。
四、调查内容
(一)重点调查工业企业
1.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,包括单位名称、代码、行业分类、登记注册类型、位置信息、联系方式;
2.主要产品、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、主要能源及消耗量,以及所用燃料的含硫量等;
3.各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;
4.废水和废气污染物的产生、排放情况;
5.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、利用、处置、贮存及倾倒丢弃情况;
6.危险废物的产生、利用、处置、贮存及倾倒丢弃情况。
(二)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
1.用煤、用水、排水情况;
2.主要废水、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;
3.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、利用、处置、贮存及倾倒丢弃情况。
(三)调查污染物种类
1.废水调查污染物种类
包括:废水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、石油类、挥发酚、氰化物、汞、镉、铅、砷、六价铬、总铬等。
2.废气调查污染物种类
包括:废气排放量、烟(粉)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、汞、镉、铅、砷、六价铬、总铬等。
3.固体废物调查种类
一般固体废物调查种类包括:冶炼废渣、粉煤灰、炉渣、煤矸石、尾矿、赤泥、磷石膏、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、企业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其他工业固体废物,填报产生、利用、处置、贮存及倾倒丢弃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