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测评目的
公共文明建设,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,是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,也是一个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。
通过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,对各个街道公共文明水平进行定量描述,直观地反映各街道公共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,通过对指数定期测评和动态监测,为我区各街道公共文明建设提供较为全面、客观的评判标准与决策依据。
二、执行原则
1、可靠性。调查方法采用目前世界上通用的抽样调查方法和专项计算方法,保证调查结果的可靠性。
2、代表性。通过科学的样本抽样,最大限度提高样本的代表性。
3、真实性。通过科学的问卷设计和严谨的数据采集,客观、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反映区公共文明的客观实际。
三、技术标准
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将包含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交通文明指数测评,主要技术标准将参考国家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技术规范,结合实际情况,作相应的调整,以针对性对反映辖区各个街道公共文明的现状,也便于跟其它区公共文明指数作横向和纵向的对比,为我区公共文明建设提供较为全面、客观的实测数据与决策依据。
1、测评结构与内容
包括“基本指标”和“特色指标”两部分。基本指标反映各街道公共文明创建的基本情况。“特色指标”主要是根据我区各街道发展基础差异比较大的实际情况,本着“纵向比看进步”而设计的“指步指数”。具体指标体系将参考国家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,和委托方作详细沟通后,进一步细化。
2、公共文明定义
公共文明,系指公共场所、空间的文明状态和公民个体在其中的文明行为表现。
公共文明指数,是反映城市公共文明程度、市民公共文明素质、社会公共管理水平和行业公共服务状况的综合性评价指标。
3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对象界定
将根据国家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作进一步细化。
4、公共文明指数计算方法
将根据国家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作进一步细化。
5、测评问卷
将参考国家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问卷作进一步细化。
四、测评范围
辖区所有街道。
五、测评方式
主要采用问卷调查、实地考察和实地监测三种方法采集数据和资料。